近期,沛县农村公益性公墓集中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县委提出的“供给、服务、规范、办案”要求,锚定专项整治方案节点任务,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深一层抓好任务落实,专项整治工作扎实、稳妥、高效开展。
“三个强化”夯实专项整治基础
一是强化氛围营造。县民政局与县融媒体中心签订合作协议,宣传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整治原则及工作任务,宣传专项整治活动中的一些好的做法和先进典型。目前已开展集中宣传活动3次,印制“公益性公墓十不准”和“致全县干部群众的一封信”20余万份,发放到每个村民小组;制作公墓专项整治宣传标语22条,全县263个公墓印制宣传横幅457幅,刷写墙字标语321条。
二是强化政策宣讲。公益性公墓专项整治涉及千家万户,要求高、任务重、政策性强,基层干部的政策把握程度决定了整治活动的成效。为此,活动伊始,县民政局成立政策宣讲组,深入全县18个镇(街)场,针对公墓基本情况、使用情况和违规情况三个表格的填写、骨灰去向三级核查表启用及填写、违规问题清理整治总体原则和注意事项等,与镇村相关人员进行面对面沟通交流,尽量减少工作失误,避免少走弯路。
三是强化舆情应对。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健康持续开展,按时完成县委县政府“攻坚克难”任务,县民政局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镇(街)场严格按照县整治方案要求,处理好抓紧与抓好的关系,确保既干成事、又不出事。对涉及墓穴整改、散坟平迁等敏感问题,要求一定要做好丧户思想工作,注意工作方式方法,坚决防止因简单粗暴引发的突发事件。对出现信访苗头的,要在第一时间成立信访化解工作专班,制定并落实舆情应急处置方案,充分发挥村组干部的一线作用,确保信访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
“三个抓好”确保专项整治效果
一是抓好一线督查。县民政局分成6个小组,分别由局班子成员带队,顶着烈日酷暑,牺牲休息天,在7月28日至8月4日期间利用8天的时间,深入全县263个公墓,对公墓存在的问题进行实地督查,现场开具整改通知书215份,限期落实整改。县民政局执法大队结合人民来信和县局开具的整改通知书,对问题突出的公墓进行重点剖点调查,对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二是抓好平时考核。7月份开始,民政局抽调社会事务科、公墓办、执法大队相关人员,利用10天时间,通过现场实地查看、入户核对和电话随访等多种形式,组织人员对各镇上报的上月火化人员骨灰去向进行抽查,抽查情况由所在镇现场签字确认,结果直接计入年底高质量发展考核总成绩。同时,对自报及瞒报漏报错报应入未入公墓、超标建设、超标收费等突出问题,作为案件线索直接移交县纪委监委查处。目前,已向县纪委监委移交线索33条。
三是抓好关键环节。针对新(扩)建公益性公墓用地调整困难和公墓政府定价偏低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并向县委、县政府作出专题汇报。近期,针对县城市公益性公墓选址,召开了3次专题研商会,切实解决县城区37个城市社区30余万人“葬有去处”问题。对部分镇村公墓安葬饱和问题,目前正在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调整用地指标,拟于下步进行新(扩)建。针对公墓专项整治工作中出现的骨灰暂不下葬、墓碑无碑文、个别镇街出现舆情苗头等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召开会议,商量对策、及时化解,有效推动了公墓专项整治工作的健康深入开展。
“三个注重”建立整治长效机制
一是注重公墓处置。指导各镇街按照 “五个一批”原则,通过镇级总体统筹规划、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商讨、联村积极沟通协商等形式,对现有公墓进行科学合理处置。目前,拟关闭8个、升级13个、扩容15个、新建4个、规范227个公墓。
二是注重公墓整改。指导各镇街回购公墓9个,超标收费退费5.66万元,拆除超高超大墓穴191个,清理公墓内坟头198个,清理公墓外散坟1138个,迁入公墓455个。
三是注重长效管理。及时督促各镇街公墓及时清理垃圾、拔除杂草、修缮设施,对公墓石材进行统一招标采购,规范完善移风易俗“八严禁”“八提倡”等六项管理制度和两项台账资料,努力以公墓环境的大改善、管理服务的大提升赢得群众的认可,从而提升群众自愿到公墓安葬的比率,用民政干部的“辛苦指数”换取群众的“幸福指数”。
“三个高效”抓好专项执纪监督
一是高效挖掘问题线索。坚持“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工作理念,把线索挖掘和案件查办作为专项整治的后盾和保障,全方位、多层面搜集和挖掘涉墓问题线索。县纪委监委与民政、资规、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线索移交机制,综合运用信访举报、12345政府热线、巡视巡察和政风行风热线等方式筛选梳理问题线索。同时,对各镇(街)纪(工)委的线索挖掘和案件办理情况实行周调度、周评比。截至目前,已挖掘问题线索55条。
二是高效查办涉墓案件。县纪委监委把线索核实查办作为最有力的监督,发现突出问题立即查处,做到一件问题线索、一名包案领导、一个工作专班,切实深挖细查,坚决揪出“墓后鬼”。目前,已立案18件,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12人,其中给予党纪处分6人、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6人。
三是高效做好“后半篇文章”。纪检部门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对整改工作走过场、敷衍塞责、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依旧顶风违法违规经营、疏于管理或监管、失职渎职等行为严肃追责。同时,坚持“找病灶”与“查病因”、“当下治”与“长久立”相统一,充分发挥典型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规范权力运行,从源头上防范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批、教育一片、整改一方”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