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丰县舒十心医药零售有限公司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2月,丰县医保部门日常检查定点药店时发现丰县舒十心医药零售有限公司为非定点零售药店康万福药店、药万福药店代刷医保电子凭证。经工作人员现场核查,共涉及费用954元。
丰县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依据《徐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C级)相关规定,对该定点药店作出如下处理:
1.扣除2023年度考核分5分;
2.对涉及违约的费用954元不予支付;
3.处违约金286.2元。
二、徐州怀济堂药品零售有限公司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2月,丰县医保部门在对定点零售药店进行数据核查时发现,徐州怀济堂药品零售有限公司存在未正确上传医保三个目录等违规行为,共涉及费用693.02元。
丰县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依据《徐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C级)相关规定,对该定点药店作出如下处理:
1.扣除年度考核分0.5分;
2.追回涉及违约的费用693.02元;
3.处违约金207.91元。
三、沛县嘉华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8月,沛县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在日常检查中,发现沛县嘉华医院存在串换诊疗项目的违规行为。
沛县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依据《徐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二级,2023年版)的相关规定,对该定点医疗机构作出如下处理:
1、扣除年度考核分1分;
2、追回涉及违约的费用76242.00元;
3、处违约金22872.60元。
四、沛县怡康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8月,沛县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对举报线索开展现场检查中,发现沛县怡康医院存在串换诊疗项目的违规行为。
沛县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依据《徐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一级,2023年版)的相关规定,对该定点医疗机构作出如下处理:
1、扣除年度考核分4分;
2、追回涉及违约的费用78144.00元;
3、处违约金10000.00元。
五、徐州医加医康宝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城南药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2年10月,睢宁县医保部门在开展打击诈骗医保基金专项整治检查中,发现徐州医加医康宝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城南药店存在串换药品、医保进销存系统数据不一致的违约行为。
睢宁县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依据2023年度《徐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C级)第五十八条第三项、第六十条第二项之规定,对该定点药店作出如下处理:
1、扣除2023年年度考核分1.5分;
2、对涉及违约的费用1205元予以追回;
3、处违约金12103元。
六、徐州泰华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第七药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3月,睢宁县医保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徐州泰华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第七药店存在为参保人员串换物品的违约行为。
睢宁县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依据2023年《徐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C 级)第五十五条第二项、第五十六条第一项之规定,对该定点药店处理如下:
1、扣除2023年年度考核分5分;
2、对涉及违约的费用660元予以追回;
3、处违约金198元。
七、江苏大德隆连锁有限公司第三药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邳州市医保部门调查,2021年1月至2022年12月期间,江苏大德隆连锁有限公司第三药店存在进销存管理系统部分药品实际库存与进销存管理系统不一致的违规行为,共涉及医保费用3095.60元。
2023年6月,邳州市医保部门根据《徐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A级)等相关规定,对该药店处理如下:
1、 扣除年度考核分0.5分;
2、 对涉及违规的费用3095.60元予以追回;
3、处违约金928.68元。
八、徐州保庆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六十一药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邳州市医保部门调查,2021年1月至2022年12月期间,徐州保庆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六十一药店存在处方药超量销售的违规行为,共涉及医保费用4626.39元。
邳州市医保部门根据《徐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B级)等相关规定,对该药店处理如下:
1、 扣除年度考核分1分;
2、对涉及违约费用4626.39元予以追回;
3、处违约金1387.92元。
九、新沂市同福堂大药房有限公司违规结算医保基金案
2023年6月,新沂市医保部门在专项检查中发现,新沂市同福堂大药房有限公司存在提供过量配药服务、药品实际库存数据与进销存管理数据不一致、违反中药饮片限定支付范围规定等违约行为,共涉及医保费用925.00元。
新沂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依据《徐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C级)相关规定,对该定点药店作出如下处理:
1.扣除2023年度考核分2分;
2.对违约涉及的费用925.00元予以追回;
3.处违约金973.20元。
十、新沂同济堂青华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宝芝林药店违规结算医保基金案
2023年6月,新沂市医保部门在专项检查中发现,新沂同济堂青华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宝芝林药店存在购药后分解刷卡、药品实际库存数据与进销存管理数据不一致等违约行为,共涉及医保费用1070.00元。
新沂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依据《徐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C级)相关规定,对该定点药店作出如下处理:
1.扣除2023年度考核分 1.5分;
2.对违约涉及的费用1070.00元予以追回;
3.处违约金752.40元。
十一、铜山民汇中医门诊部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铜山区医保部门在专项检查中发现,铜山民汇中医门诊部存在发生不合理医疗费用等违约行为,共涉及医保费用1568.67元。
铜山区医保部门根据《徐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一级)等相关规定,对该医疗机构处理如下:
1.扣除年度考核分1分;
2.对违约涉及的费用1568.67元予以追回;
3.处违约金470.6元。
十二、铜山区新区街道托龙山安置小区社区卫生服务站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铜山区医保部门经调查发现,铜山区新区街道托龙山安置小区社区卫生服务站存在串换项目收费、使用医保基金支付医保政策范围外费用的违约行为,共涉及医保费用296元。
2023年7月,铜山区医保部门依据《徐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一级)等相关规定,对该机构处理如下:
1.扣除2023年年度考核分5分;
2.对违约涉及的费用296元予以追回;
3.处违约金10066.3元。
十三、徐州市贾汪区青山泉镇中心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贾区医保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2022年1月至2022年9月期间,徐州市贾汪区青山泉镇中心卫生院存在违反医保医药价格收费政策有关规定的违约行为,共涉及医保费用93285元。
贾汪区医保部门根据《徐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一级)等相关规定,对该医疗机构处理如下:
1、扣除年度考核分1分;
2、对违约涉及的费用93285元予以追回;
3、处违约金27985.5元。
十四、徐州市贾汪区塔山镇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贾汪区医保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2022年1月至2022年6月期间,贾汪区塔山镇卫生院存在违反徐州市按病种收付费(按价值收付费)政策、弄虚作假的违约行为,共涉及费用115096.3元。
2023年5月,徐州市贾汪区医保部门根据《徐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一级)等相关规定,对该医疗机构处理如下:
1、扣除年度考核分11分;
2、违约行为涉及的费用115096.3元,该院主动退回医88130.19元,医保部门追回26966.11元;
3、处违约金34528.89元。
4、对责任科室和部门中止医保结算6个月并公示。
十五、徐州云龙乐康门诊部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6月,徐州市医保部门经调查发现,2023年1月至5月期间,徐州云龙乐康门诊部存在协助他人冒名就诊、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行为,涉及18人次,涉及费用3473.52元。
徐州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依据《徐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未定级)相关规定,对该定点医疗机构作出如下处理:
1.扣除2023年度考核分4.5分;
2.违规(违约)费用3473.52元予以追回;
3.处违约金746.56元。
十六、徐州汉邦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第六十一药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6月、徐州市医保部门经调查发现,2023年4月至5月期间,徐州汉邦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第六十一药店存在超量配药的违约行为,涉及费用1470.8元。
徐州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依据《徐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A级)相关规定,对该定点零售药店作出如下处理:
1.除2023年度考核分1分;
2.对涉及违约的费用1470.8元予以追;
3.处违约金441.24元。
十七、徐州市善济堂医药零售有限公司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徐州市医保部门经调查发现,2023年5月期间,徐州市善济堂医药零售有限公司存在先售药后补刷卡和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品违约行为,涉及费用833.5元。
2023年8月,徐州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依据《徐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C级)相关规定,对该定点零售药店作出如下处理:
1.扣除2023年度考核分1.5分;
2.违约费用 833.5元予以追回;
3.处违约金198.24元。
十八、徐州华医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美惠药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徐州市医保部门经调查发现,徐州华医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美惠药店在2023年1月至2023年3月期间违反《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存在串换药品、医用耗材的行为,造成医保基金损失34837.8元。
2023年6月2日,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规范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等有关规定,对该药店行政处理如下:
1、责令改正;
2、责令退回造成的医疗保障基金损失34837.8元;
3、处造成损失金额1倍罚款34837.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