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共江苏省委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及《江苏省医保局关于深入推进药品阳光采购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医疗服务供给侧改革,强力推进药品阳光采购政策在我市全面落地、落细落实,市医保局于2021年12月16日组织召开贯彻落实省药品阳光采购实施意见座谈会。市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黄广振同志到会并致辞,市医保局二级调研员吴成全同志就贯彻落实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二级主任科员吕康锋、各县(市、区)分管局长、市区三级医疗机构分管院领导、药品采购部门及有关临床科室负责人、医药生产企业代表负责人、药品配送企业代表负责人、药品零售连锁公司代表负责人等参加了会议。

黄广振同志在致辞中表示,召开此次座谈会的主要目的是学习贯彻省医保局关于深入推进药品阳光采购的实施意见精神,搭建医保、医疗、医药三方交流互动的平台,围绕药品阳光采购治理改革、企业创新发展等大家关心关注的问题开展全面深入的沟通交流,持续深化药品招采制度改革,推动我市药品阳光采购工作迈上新台阶。

吴成全同志在会上讲话强调:药品(医用耗材)招采制度改革是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医药生产、经营企业要深刻理解药品采购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药品阳光采购的内涵要义,强力推进药品阳光采购政策的贯彻执行,进一步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医疗保障“急难愁盼”问题,推进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

会上,市医保局价格招标采购处副处长杨柳就省医保局《关于深入推进药品阳光采购的实施意见》,从招采、挂网、采购、配送、结算、监督等各环节进行了详细解读,企业代表分别作了创新发展情况介绍,并就贯彻落实情况分组展开深入交流,达到了医医相通、医企相连、企企相融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