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建局,徐州淮海国际港务区规划建设部,各有关单位:
2023年春节将至,全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将陆续进入停工状态,为抓好春节期间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防控停工期间施工现场可能发生的各类险情,确保节后建筑工地复(开)工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头起好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春节期间停工报告制度
(一)春节期间暂停施工的,建设单位应牵头组织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检查验收;验收通过的,将春节期间停工报告、暂停施工期间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部管理人员值班表报给属地安监机构。
各地住建部门、市质安站要对重要区域、重点工程停工前安全状况进行抽查。
(二)春节期间停工报告应当说明项目停工计划安排,对在建工程停工期间是否进行全面安全隐患排查,是否已落实安全保障措施,施工总承包单位是否落实领导带班和管理人员值班制度。春节期间停工报告应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现场三方负责人确认并加盖公章。
(三)春节停工期间存在需要不间断监测的,有关单位因依照监测方案安排人员保证监测工作连续性及其工作质量;发现结构失稳或位移超预警值的,要及时疏散周边人员并将情况上报建设单位及属地安监机构。
(四)春节停工期间施工现场有关单位应按值班计划认真值班,并保证留守值班人员通讯畅通;发生突发情况,应按规定处置并上报有关部门。
二、强化春节期间不停工项目安全管理
春节期间需要进行施工的,建设单位应督促各参建单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导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项目总监等安全生产关键责任人员必须到岗履职,并严格执行实名制考勤制度和班前“晨会”制度;否则,不得在春节期间施工。
各地住建部门、市质安站要加强对春节期间不停工项目的监督管理,切实做到“施工不停,监管不停”。
三、严密组织春节后复(开)工项目安全检查
(一)春节后,复工前项目建设单位应牵头组织现场其他参建单位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复查,施工项目部自查后,经监理项目部监理复查、总监签字同意,并报属地安监机构备案后,方可恢复施工,否则一律不得施工。(《节后复工安全生产检查用表》在市住建局网站下载中心下载)
重点检查内容:一是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情况及施工升降机人脸识别系统使用情况;二是节后使用脚手架复查情况;三是深基坑支护、降水工程;四是临时设施与现场消防措施落实情况;五是施工用电;六是施工现场危化品管理使用情况;七是新招收工人、工人返场后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与持证上岗情况;八是施工现场扬尘防控措施落实情况;九是施工现场施工车辆、电动车辆安全管理情况。
(二)各地住建部门负责对辖区内建筑工地进行抽查,市质安站负责对主城区建筑工地、轨道交通工程进行抽查,发现不具备复工条件的,应责令停工整改。
(三)市住建局将对全市建筑工地复工情况进行督查,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坚决立案查处。
四、加强信息统计报送
各地住建部门、市质安站要认真统计春节期间停工、连续施工和节后复工等信息,加强停工和复工安全检查,并于1月13日前将《2023年春节期间工地施工(停工)情况统计表》,2月28日前将春节期间、节后停复工安全检查情况书面报市住建局质安处。(联系人:孙瑜,联系电话:66998688;邮箱:36796746@qq.com)。
附件:2023年春节期间工地施工(停工)情况统计表
徐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