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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讲话、强信念,凝聚见义勇为力量。把学习贯彻落实 “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七一”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全面细致对照新形势、新要求、新期待,找准切入点、把握着力点,不断丰富见义勇为新内涵,努力在推进新时代高质量发展中汇聚强大精神力量。切实践行群众路线。创新社会动员组织形式,不断健全激励和社会保障机制,做英雄的坚强后盾,为他们解决后顾之忧,最大限度发动群众加入维护见义勇为事业、践行见义勇为担当的人民洪流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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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实干、激活力,努力提升“三种能力”。提升创新融合能力。紧紧围绕公安中心工作,有效融入现代警方公共关系建设,推动形成“警格+网格+义格”社会治理新格局。提升社会动员能力。通过创新服务群众、宣传群众、激励群众等方式,不断壮大社会动员力量。最大限度激发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群防群治的积极性、主动性,不断提升社会动员能力水平。提升规范运行能力。积极协调推动党委政府职能部门立足各自职责,积极参与到见义勇为宣传发动、帮扶救助、权益保障等事宜中来,切实当好见义勇为精神的倡导者、见义勇为事业的推动者、见义勇为人员的保护者,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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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保障、夯基础,持续做优“三项工程”。夯实“基层基础”工程。尽快完成数据更新,确保受表彰人员信息底数清、情况明、保障到位。加快见义勇为工作站建设步伐,推动工作站建设提档升级。加强基层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培训,全面提升基层工作人员业务素质能力。实施“服务保障”工程。充分发挥各级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工作委员会作用,推动见义勇为人员“两免一保险”权益保障,持续推出惠及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庭的长效服务措施,增强见义勇为人员获得感、幸福感、自豪感。倾心打造“点亮”工程。加快特色示范点打造,各县(市)区见义勇为基金会要善于总结提炼,突出品牌特色,打造全新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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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纪、聚合力,着力构建“三个体系”。构建确认工作体系。各地各单位要专门组织学习市局下发的《实施细则》,严格按照细则规定执行,真正做到对确认条件、原则、标准、程序熟稔于心、牢固掌握,确保每一例见义勇为行为事实认定经得起历史检验。构建表彰奖励体系。组织开展政府集中表彰、冠名表彰、专项表彰等多种形式表彰活动。采取即时表彰与集中表彰、送奖上门和表奖到岗等方式,及时褒奖见义勇为行为和先进典型。聚焦涉及民生福祉的重点领域,设立专项奖励资金,一事一奖、一案一奖,对事迹特别突出的见义勇为行为,实行快奖快宣。构建舆论宣传体系。优化完善宣传引导机制,积极拓宽宣传阵地、创新宣传手段,逐步建立全方位、立体化的舆论宣传体系。
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常务副理事长、秘书长谢红,副理事长黄彭,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各位理事,市局见义勇为办公室负责人,各县(市)区见义勇为基金会理事长、秘书长,设立基金会的各县(市)区、分局政治处主任(综合科科长)、法制大队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