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努力提升地名公共服务水平。更新完善国家地名信息库,对全区1570条地名信息进行逐条审核完善,确保地名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推动地名信息管理的规范化,实现信息库数据质量提升。
二是持续开展不规范地名清理整治工作。巩固不规范地名清理整治成果。督促区城管、新城国资公司对新命名20余条道路及时设立地名标志,努力改善标准地名使用环境。
三是做好新增居民区(建筑物)名称初审工作。严格审核新建居民区(建筑物)命名申报材料,对新建居民区进行实地现场踏勘,在确保申报材料数据准确无误的同时,实地检查标准地名使用情况,从源头上杜绝擅自使用非标准地名现象。截至目前,已有6个居民区命名顺利获得审批。
四是加快推进地名成果转化工作。根据国家地名典志编辑部的统一安排,按时高标准完成国典、国志、国家标准地名录审核修改任务;按照省地名典志编写组的工作布置,圆满完成了《江苏省标准地名词典》(第 2-8 部分)和《江苏省地名录》(省卷)词条释文撰写工作。加快推进云龙区标准地名录编制工作,积极推动云龙区特色地名标志和地名文化碑牌设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