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县医疗保障局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工作要求,多措并举,稳步推进医疗服务价格、阳光采购及集采等工作落实。
一是集采跟进到位。根据省市工作部署,按照属地管理主体责任摸清本地区医疗机构政策落实情况,建立线下采购重点监测、提醒、督办制度,对长期不议价的医疗机构开展专项督查;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不折不扣落实国家带量采购中选结果,积极参与省级药品耗材带量采购。严格按照国家、省、市药品耗材招采工作要求,督促参与医院申报预约采购量、选定中选产品、签订采购协议,促进带量采购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
二是调查研究到位。会同县卫健委等有关职能部门深入各医疗机构进行实地调研,了解药品耗材集中采购的现状,听取各医疗机构对药品集中采购改革的意见建议。会同县市场监管局开展专项检查,全面清理不合理、不合规收费行为。针对部分药品耗材配送不及时、存在线下采购、药品耗材出入库管理不规范、规章制度不健全等问题,听取多方意见,逐条逐项查找原因,限期整改。
三是督导问责到位。按照“按月监测、年度考核”的方式,加强对医疗机构药品耗材采购量完成情况进行跟踪监测,定期听取进展汇报、督导任务落实,有计划、有目标、有步骤地推进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对落实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工作不到位 、重视不够、工作不力的,采取通报批评、约谈等措施,确保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