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征集起止日期为2019年8月29日至2019年9月28日。
根据各级党委政府和上级社部署,结合行业实际,为广泛吸纳社会各界智慧,徐州市供销合作总社决定,面向社会征集发展合作事业意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发展合作事业意见内容范围
只要是与供销合作社发展合作事业有关的意见,都可以提出。意见的内容范围可以参考以下若干方面:
1.关于加强党的建设。
2.关于服务发展大局。
3.关于打造特色亮点。
4.关于优化经营业务。
5.关于保障改革发展。
二、发展合作事业意见基本要求
1.对供销合作社发展合作事业,可以提出一个方面意见,也可以提出若干方面意见,还可以提出综合性意见。
2.意见应结合实际,具有可行性、可操作性,最好具有地方特色。
3.意见内容应以办法和举措为主体,要求观点鲜明,理由充分,表述清晰。
三、发展合作事业意见反馈方式
1.通过网络,在徐州市政府网站本意见征集处直接提交。
2.通过信件,寄(送)到徐州市新城区行政中心西区综合楼G区四楼,徐州市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室,邮编221018。
3.通过传真电话,传真到83736298。
4.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xzgxzs@126.com。
徐州市供销合作总社
2019年8月29日
来源:市供销合作总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