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及时宣传推广各地在培育选树劳动争议金牌调解组织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发挥典型引路和示范带动作用,持续加强全市调解组织建设,不断提升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推送 “金牌调解组织” 建设的经验做法,供各地学习借鉴。
市级金牌:--云龙区大龙湖街道劳动争议调解中心
--新沂市总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调群众民生之难 解企业发展之忧
云龙区大龙湖街道劳动争议调解中心
云龙区大龙湖街道劳动争议调解中心成立于2019年,调解中心贯彻“预防为主、调解为主”的工作原则,整合各类调解力量、执法职能,联合区劳动监察和调解仲裁力量,不断加强对企业的指导规范和政策宣讲力度,充分发挥调解效能,有效促进了辖区内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设施齐全抓规范。云龙区大龙湖街道劳动争议调解中心在办事大厅设立专门的调解登记受理窗口,设置了调解室,各项规章制度上墙,配备专用的调解桌椅,电脑、打印机、档案柜、复印机、电话、执法记录仪等必要的办案办公设备设施。现有调解员2名,书记员1名,建立规范的台账统计资料,及时归档,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登记在册。

持续普法促正规。深入宣传“两法一条例”,多方配合、合力组织开展大型劳动普法宣传活动。深入企业一线,了解劳资双方需求,针对性开展培训,重点向在建工程施工方总包负责人、企业负责人、企业人事主管普及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规范用工过程等法律知识,帮助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以避免劳动争议发生。召开座谈会与广大劳动者面对面,进行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使其不断增强法律观念,增强自我维权意识。

加强培训提能力。强化调解员业务培训,以点对点、面对面指导交流方式,同时结合年度集中培训,对调解员进行业务技能提升培训和业务知识考核;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学习制度,明确岗位职责与工作要求,指导调解员使用“互联网+调解”服务平台,不断提高调解员的法律素养和工作能力。

成效明显保和谐。大龙湖街道劳动争议调解中心自成立以来工作成效明显,在维护劳动者和企业利益,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做了很多实绩。据统计,2021年至2023年期间,共计受理建筑领域劳动争议案件672件,为737名工人追回约1007万元,受理非建筑领域劳动争议案件182件,组织调解成功率达85%。
多元矛盾化解 发挥主阵地作用
新沂市总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工会法律援助制度,充分发挥矛盾多元化解机制作用,新沂市总工会多措并举,扎实开展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有效发挥工会在预防和化解劳动领域矛盾纠纷的主阵地作用。2023年以来,接待来访职工700余人次,调解成功260件劳动争议案件。
组织健全、领导有力。成立新沂市总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下发了《关于调整新沂市总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通知》,由党组成员、副主席担任主任,退休法官、律师、仲裁员、调解员、社会化工作者等共同参与调解。各镇、街道、园区和规模以上企业依法成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负责调解本辖区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市、乡镇(街道、园区)、企业上下联动,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的劳动争议调解网络,充分发挥调解在劳动争议处理中“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人员齐备、素质优良。市总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成员由退休法官、律师、仲裁员、调解员、社会化工作者等组成,专门为职工提供法律咨询、劳动争议调解、法律援助、信访接待及法治宣传等多项法律服务。此外,定期开展劳动法律法规知识讲座和培训、组织旁听案件审理等,提升调解人员专业素养,交流调解经验,促使调解人员能得心应手的调解案件。

服务全面、履职到位。制定标准化业务流程。规范接待、咨询、受理、调解等业务流程,建立调解工作电子台账。调解工作室接到当事人申请(咨询)后,应当落实首问责任制,当场审查并告知当事人是否决定受理。经调解自愿达成和解协议的,制作调解协议书。当事人明确表示不愿意调解、调解不成或达不成调解协议、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引导其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