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云龙区召开工程建设领域根治欠薪春季行动部署会,全面启动建筑领域根治欠薪春季行动,行动内容主要是规范三种“协议书”、落实四项“铁制度”。会上,区人社局、住建局相关负责人就该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情况及三个规范性文件进行解读,两家企业分别做了表态发言。
三种“协议书”是指“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用工合同”“规范落实建设单位按时足额拨付人工费用和施工单位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有关事项”“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人工工资指导”。协议中明确人工费单列拨付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并按约定比例足额拨付。工程施工合同所涉所有施工任务的分包单位,均须依法与总包单位订立“分包委托总包代发协议书”,总包单位须与建设单位订立“人工费单列拨付协议书”。按照要求,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人工工资指导价,施工单位与农民工签订用工合同约定工资标准时,可以参考本地区本行业工程建设领域人工工资指导价,并应与本地区本施工岗位工资市场价基本相符。
四项“铁制度”是指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账户”“项目施工人员工资月度结付表”“项目施工人员月度出勤情况核对确认表”制度。“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账户”均须有银行法定标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只能用于发放本项目施工人员在本项目施工所产生的人工工资。月度考勤情况和月度应发工资数额均须由农民工确认并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