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新沂市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公安机关关于平安校园工作指示精神,紧密结合海城区实际,以 “护校安园”工作为主线,创新推行“三四七”工作机制,全力筑牢辖区学校安全防范“藩篱”,全面强化落实校园安防措施,确保了校园及其周边治安秩序良好稳定,为莘莘学子营造了一个安全、舒心的学习环境,得到了社会各界一致好评。
一、强化“三见”工作,确保管控无死角
在深化治安巡逻防控中,强化“三见警”工作,将中小学幼儿园作为重点巡控单位,切实做到“见警察、见警车、见警灯”。市局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分布情况,合理安排警力,逐级明确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做到巡控范围点线面明确,巡控任务定位、定岗、定责、定人,确保上放学四个时段高峰勤务不漏一园、一校。在高峰勤务期间,坚持“科学高效、一警多责”原则,实行警力互补、职能互补,确保管控无盲区、值守无空缺。同时,建立、完善处置突发案事件指挥体系,遇突发事件,可扁平化指挥调动事发地附近各警种、单位警力共同参与处置。
二、落实“四项措施”,确保防护全方位
一是落实学校标准警务室建设及警力公示。按照统一外观标识、统一器材配备、统一工作台帐、出入登记的要求,强化标准警务室建设,在校园出入口等明显位置统一悬挂警务公示栏。二是落实校园保安工作职责。每所中小学、幼儿园必须配备有专业资质的保安人员,统一换着保安战训服,佩戴并开启肩灯,持盾牌、带警棍、戴防割手套,着防刺背心,左臂佩戴“校园110”标识袖标,于每日上、放学高峰时段在校园出入口附近值守,协助公安机关巡逻值守警力共同做好治安秩序维护工作,及时处置突发事件。三是落实学校“警灯闪烁”工程建设工作。在每所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门口两侧安装警灯,于每日上、放学时段开启,形成震慑。四是落实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标识设置。联合交警部门完善校园门前两侧50-200米道路限速和静音的警示标志设置,在学校门前路段设置车辆减速带,做到了机动车“行有所指”。
三、执行“七项规定”,确保隐患无处藏
一是强化校园内部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外来人员、车辆登记以及学生、幼儿接送等安全管理和安全检查制度,严禁未经许可人员进入校园,严防将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根据校园及周边治安、交通环境等实际情况,在学校门口设置隔离栏等物理防撞设施,加强围墙等物防设施修建,实行封闭管理。二是强化校园技防设施建设。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国家标准要求,加大校园重点部位安防系统建设投入,进一步完善入侵报警装置、视频监控装置、紧急报警装置、电子巡查系统建设,全面推进“一键式视频监控联网报警系统”接入公安机关、教育部门监控和报警平台工作,建立校园安全网上巡查系统,提升监督检查效能和应急反应能力。三是强化校园周边治安秩序整治。严格执行学校周边200米以内不允许开设酒吧、歌舞厅、录像室、台球厅、电子游戏室等规定。加强与工商、城管、卫计等部门的协作,加大清理整治力度,进一步净化校园周边治安环境,全面清查校园周边黑网吧、“黄赌毒”等治安乱点,维护校园周边良好治安环境。四是强化校园周边重点人员排查管控。对可能威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的高风险人员实行滚动摸排,逐人落实管控措施和管控责任人,并统一录入系统管理;依托新沂市公安局治安防控管理平台实现实时掌控重点人住店、乘车等活动轨迹,进一步强化重点人控制能力,减少引发暴力伤害学生、儿童案件的风险;通过网络等多种渠道发现扬言侵害师生安全的情况信息,及时应对查处,严防造成现实危害。五是强化校园法制安全教育培训。选派熟悉掌握公安常用法律法规、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等知识的公安民警,担任校园法制辅导员和法制副校长,帮助学校进行安全分析,制定法制教育计划,开展法制讲座、实战演练,通过展板、传单等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六是强化涉校涉园违法犯罪活动打击力度。切实加强校园周边治安形势研判分析,强化线索摸排,对一段时间集中出现的涉校涉园违法犯罪行为和犯罪团伙,及时组织开展打击整治,防止发展蔓延,形成气候。对闯入校园扰乱教育教学秩序、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坚持“零容忍”。七是强化警校联动快速反应机制。加强与教育部门、学校幼儿园的信息沟通;加强对涉校安全各种苗头性情况信息的收集、梳理分析,指导做好防范应对工作;加强情况报告和通报,提前预警,及早防范。依托校园警务室密切与学校幼儿园的沟通联系,密切与校园保卫人员的联动联勤,确保一旦发生突发情况,警校双方快速反应,整体联动,妥善处置。